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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公明法课堂】第119讲 “民法典实施与依法行政”成功举办
2021年9月22日晚,理公明法课堂第119讲“民法典实施与依法行政”在yl9193永利官网良乡校区东区文一楼140教室成功举办。这是为全日制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开设的《法学前沿专题》课程在本学期的第二讲。本次课程的主讲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yl9193永利官网副教授、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伏创宇老师,主持人为yl9193永利官网讲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德国哥廷根大学访问学者卢永琦老师。
课程伊始,本课程总负责人杨华权老师向大家介绍了本次课程的主持人和主讲人。主持人卢永琦老师结合自己的专业领域,给同学们进行先导提示,即带着“公法与私法之间的区分与融合”的问题聆听此次课程。
主讲人伏创宇老师从以下七个部分展开讲授:民法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民事主体的构建与依法行政、物权保护与依法行政、合同保护与依法行政、人格权保护与依法行政、民事救济与行政救济、公法与私法的融合与界分。第一部分中,伏老师谈到了有限政府、有为政府、守法政府等的建设;第二部分中,重点在于新形势下如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并举例说明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的问题;第三部分中,伏老师对比美国和德国的征收模式,谈论中国征收、征用涉及的行政问题;第四部分中,通过“北京小客车指标转让合同案”和“人防工程租赁合同案”,重点阐述了行政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影响的问题;第五部分中,在众多人格权中重点涉及姓名权;第六部分中,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7号为起点谈论了公法请求权;最后一个部分,伏老师批判性地谈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批复,并细致讲述了私法公法化及公私法融合与界分。
课程接近尾声,杨华权老师和现场同学向伏创宇老师围绕本次主题进行提问,问题围绕着“借名买房”、“公序良俗”、“征收”等,伏老师认真地解答了这些问题。
作为私法的“邻军人物”,我国《民法典》于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在此背景下,将公法领域内的“依法行政”与此结合起来,具有很强的探讨性,亦与《法学前沿专题》课程十分契合。通过此次课程讲座,同学们对公私法的融合有了更新的了解与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