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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刑事审判这把利剑惩处拒执案件

  如今正值暑假假期,虽然北京的夏天燥热难耐,但丝毫没有降低我们全体大二学生奔赴各个法院实习的热情。这个假期对我们来说意义非凡,而我也很荣幸地和其他七位同学被分配到海淀法院执行局开始我们人生的第一份实习工作。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法治的尊严,也在于执行。

 

  真正进入执行局工作才了解到,近年来,全国法院生效文书执行难的情况日益严重,失信被执行人以各种方法逃避执行,使权利受到侵害的申请执行人,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却得不到实际履行。这种“普遍”现象不仅严重地损害了司法权威,更使得破解“执行难”现象成为司法改革的迫切需要。虽然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手段,但现实情况往往错综复杂。

 

 

  以腾房案件为例,其不仅涉及当事人的重大财产权益,而且还往往事关当事人的生活居住状态,具有财产和人身的双重重大影响,在基层法院的执行实务中,这类案件因矛盾突出、冲突尖锐、舆论关注而成为执行难点问题。

 

 

  如何更好地降低司法成本实现执行效率的最大化从而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海淀法院率先尝试利用刑事审判惩处拒执案件,而我们也有幸在昨天旁听了北京首例拒不腾退房屋被公诉拒执案。

 

 

  被告人张某在房屋合同期满后拒不迁出租赁房屋,法院判决其将涉案房屋腾空交还给房主。判决生效后,虽经执行法官多次敦促,她仍然拒不腾空涉案房屋。法院依法拘留张某,并将涉案房屋强制执行后交予房主,随后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将张某公诉至海淀法院,法院于昨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张女士在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已经执行完毕,其家属已自动履行相关案款。最后,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

  宣判后,本案审判长游涛法官特别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

 

 

  其中的一段话尤为让我印象深刻。如今我们已然是二十一世纪的法治国家,而这也意味着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信仰。如果法院判决不被公民遵守,那么法律的尊严无法得到维护,这不仅是对法律权威的伤害,最终也是对公民自身的伤害。每一个公民都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用正当法律程序解决自己的诉求,而不能以自己是法盲为借口躲避法律,这样的行为终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由让我想起一句著名的法谚: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的确,在当前抗拒、逃避执行现象多发、执行难问题突出的背景下,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拒执行为显得尤为必要,对实现判决内容,维护司法秩序、增强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这起案件作为北京首例拒不腾退房屋被公诉拒执案,是用刑事审判这把利剑惩处拒执案件从而达到有效保障判决执行的目的,同时也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但在惩治了社会不良社会风气的同时,我们应当思考:为什么当今社会的诚信普遍缺失,以至于一份简单的民事判决要用司法拘留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才能够得到执行?被执行人总是为了一点小利,心存侥幸,最后却落得一个被刑事审判的下场,这样的结果不禁让人唏嘘。如果在西方的法治国家,人们对于判决的执行也敢这么无故拖延、抵赖吗?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思考和探索。总而言之,我国的法治国家之路依旧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