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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必读

【转发】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审批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活跃学术和校园文化氛围,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根据学校党委关于举办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全校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实行如下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1)各单位组织的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由基层党委审核,党委宣传部审批;

  (2)学生工作部门、团学组织面向学生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由学生工作部或校团委审批,党委宣传部备案;

  (3)各学院面向学生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由党委副书记审核,报学生工作部审批,党委宣传部备案;

  (4)境外人员主讲的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批,党委宣传部备案;

  (5)网上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党委宣传部审批;

  (6)敏感时期的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经由党委宣传部报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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