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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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5年度非公费医疗研究生参加北京市学生儿童医疗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15年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对2014年已参保的2013级研究生(已参保2014学生名单查看附件),本着自愿参保的原则,确认是否继续参加2015年的北京市学生儿童医疗保险。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年160元,由续保人缴纳。如若学生本人不愿续保,必须提交“不参加医保承诺书”(见附件,签字日期必须手写)。


二、具体工作安排
    1、请名单中2013级参保学生确认是否续保。参加者向学院缴纳医保费160元/人(学生须在表中签字确认,如有学生需要更改参保医院的,请在表中注明要更改的医院代码)。

    2、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4〕189号》文件要求(见附件),学生参保保费为每人每年160元,由学生本人缴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对名单中不愿续保的2013级自筹经费研究生,本人必须签署《不参加医保承诺书》,保费和承诺书在28日17点前提交至中心教学楼1446,并在“2013级研究生参加2015年医保信息表”上签字确认。
来源: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