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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1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学生工作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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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审核:
时间:2016-01-27
一、 选拔条件
1、 被推荐的学生必须是中共党员。
2、 本科培养方式为非定向。
3、 遵纪守法,无违反学校纪律受处分记录;为人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行为记录。
4、 担任过两年以上学生干部,有奉献精神,热心学生工作,符合从事学生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要求,适合担任专职学生工作干部。
5、 学生成绩条件,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中的全部应得学分;在被推荐时,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具有研究生培养潜力。
6、 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40%之前的保资学生,保研为学术型硕士,保资成绩条件为:排名在本专业40%之前,补考课程不得超过两门且补考课程全部合格;
7、 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40%至50%之间的保资学生,保研为专业型硕士,保资成绩条件为:排名在本专业40%至50%之间,补考课程不得超过两门且补考课程全部合格;
8、 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50%至60%之间的保资学生,保研为专业型硕士,保资成绩条件为:排名在本专业50%至60%之间,不得有补考课程。
二、 选拔程序
1、 各学院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进行初选,确定初选名单
2、 初选合格的学生填写《2011年学生工作干部推荐表(保资)》电子版,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一份、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由各学院统一交学生工作处
提交表格、材料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19日
3、 校学生工作处组织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
4、 凡初选、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和复试合格,经公示后最终确认保资的同学,经学校审批后,上报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