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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学理工】用法律知识助人践行雷锋精神之老干部普法讲座

 

    

    2012年3月14日9点,yl9193永利官网法律援助中心的老师和同学们在远志楼417与216为我校离退休老干部做了两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的普法讲座。讲座的主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讲座由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胡美青主持,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张先磊同学主讲。yl9193永利官网副书记、副院长张巍老师、分团委书记聂宁宁老师、法律援助中心指导教师李金明、廖士梅老师以及离退休老干部共同出席了讲座。

    讲座开始前,离退休老干部为yl9193永利官网的师生们表演了精彩的方格子舞。表演过后,讲座正式开始。

   


    首先,张先磊同学向大家介绍了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作为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识权、结社权、依法求偿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共九项权利。
其次,张先磊同学介绍了在外出就餐时消费者遇到的商家一些霸王条款或者不合理规定,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针对部分酒店餐馆“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张先磊同学指出,这是商家单方面提供的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对于在就餐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如果是由于商家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如食物中毒等,则由商家提供赔偿;若是由第三人造成,如邻座打架导致受伤,原则上由肇事者赔偿,但是此时商家负有减少损害的责任,商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的扩大,若商家没有及时采取报警等措施,则商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对于部分商家以酒水代替发票等行为,则是逃税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应当拒绝,而且发票作为消费者维权的最主要证据,一定要索要并妥善保存,商家拒开发票的,消费者可以现场投诉。

    再次,针对超市购买食品的相关问题,张先磊同学也提供了相关建议。对于“临界食品”,国家规定商家应当开辟专门的区域陈列并集中销售,消费者若在正常陈列区购买到“临界食品”,则可以要求退换货。“临界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的,同样可以要求赔偿。对于劣质食品,由于违反了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后可要求退换货,商家进行虚假宣传构成欺诈的,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对于问题食品开封后的索赔,由于食品检验机构大都不受理,所以维权是比较艰难的。消费者此时在保存好发票或者购物凭证的同时,一定要有第三人在场,要求第三人出具一个书面证明。

   


    讲座结束后,主持人提出了几个有奖问答题,老干部们积极抢答,法律援助中心同学为老干部们准备了精美的礼品。

    老干部们也对同学的讲座提出了建议意见。席巧娟老师讲到“同学们用知识学习雷锋精神非常好,培养了既有道德素质又有技术素质的人才。”胡扬驿老师则建议再多一下生动的案例进行讲解和分析。
 
    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们表示会继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法律服务的效率,用法律知识助人,践行雷锋精神。
 



(审核:  张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