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8日晚上七点,2018级和2019级部分民商法专业的研究生同学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了本学期疫情期间的第六次线上读书会。这次读书会也是五一假期后的第一个读书会,同学们彼此分享了假期期间阅读的书籍,之后大家还就上网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惑进行了交流。
2018级法律硕士李欣蔚近期阅读了王泽鉴教授的《侵权行为》一书,并就该书的阅读感受与大家进行了交流。该书内容具体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两大部分。“一般侵权行为”讲述了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对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并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及祖国大陆的侵权行为法进行了比较,重点讲述了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84条的规定。通过对该条文的研读,理解了侵权责任法的精髓在于“行动自由”与“权益保护”之间如何平衡,而立法、司法的目的也正在于此。该条文重点分析了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行为、侵害他人权利、损害、因果关系,坚持“相当因果关系说”,因果关系的认定倾向于保护被害人。更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将债权列为侵权法保护的权利之一,该书列举债务不履行和侵害他人债权两种情形予以论述,同时,对保护债权提出限制,即债权系相对权,不具备社会公开性,如果无限扩大,则容易导致加害人责任无限扩大,不合社会生活上损害合理分配原则。本书第二部分讲述特殊侵权行为,主要有共同侵权、雇佣人侵权、无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动物占有人侵权、动力车辆驾驶人责任与强制汽车保险制度等。对于司法实践中共同侵权、提供劳务者致(受)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均有启示作用。
2019级法律硕士卓志旭近期阅读了吴洁臻律师的《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和张嘉译的《云边有个小卖部》,并就《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进行了分享,该书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婚姻的本质在于夫妻感情基础上的合伙经营,总结了隐藏在婚姻法背后的三大含义,提出“重塑婚姻安全”的核心概念,并以通俗精准的语言,系统地讲解婚前自保法则,以及如何解决婚恋问题中的彩礼、嫁妆、房产、个人财产、股权等常见财产安全漏洞。本书还结合审判实务对婚前协议的效力、出轨、家暴的法律后果等问题以及救济方式做了详细阐述,并为遭遇婚姻不幸的读者提供取证、谈判的策略。通过这本书,读者可熟悉婚姻法中的法律规则,学习建立婚姻安全框架的方式。
2019级法律硕士张晨近期阅读了苏力教授的《法律与文学》和于娟的《此生未完成》,并主要分享了《法律与文学》一书的阅读感受。这本书主要以中国的一些传统戏剧为材料,分析法律的或与法律相关的一些理论问题,但并不是运用历史文学材料来印证法律的历史,也不是运用文学材料来注释或宣传某些当代的法律理念,而是力求在由文学文本构建的具体语境中冷静地考察法律的,特别是中国法律的一些可能具有一般意义的理论问题。这本书一共分为导读和四遍内容,首先介绍作者对文学的理解,然后每一章节都以一个历史文学材料入手进行循序渐进的叙述,例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窦娥冤》《赵氏孤儿》《秋菊打官司》等,先提出自己的想法然后慢慢深入。作者的切入角度比较新奇,很多观点都与人们普遍存在的观念不同,例如在复仇与文学这一章中,作者提出“复仇正是现在社会认可的道德和法律最基本最核心的要素和原则”这样的观点,并用大量的论据进行论证,会引发读者的思考。
2019级法律硕士訾政同学近期阅读了王利明教授的《物权法研究》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并就后一本书进行了分享。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1947年写成的,主要是为了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社会学问题。文中首先对城里人对乡下人“土、愚”的偏见进行了抨击,从乡村人口从土地里讨生活的固定的生活基础、使用非文字特殊语言的朴素的沟通方式以及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乡土感情进行了由因到果的细致阐述。其次则是对于乡土社会人与人关系的差序格局进行了释义,差序格局就在于乡土社会中的人际关系要遵守人伦,而人伦就是基于一方与另一方的社会属性的亲疏远近,弹性地界分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并非西方国家中的法定的明晰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更多的体现为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并且要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而弹性地变化。文章还提到乡土社会中礼治与法治的关系,实际上传统中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法是形式,礼是内核;法礼最重要的价值不是体现在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而是在于定纷止争,实现无讼等等,对于我们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明白中国人的一些传统思想和价值取向的历史来源都非常有帮助,推荐大家阅读。
2019级法学硕士成珊近期阅读了崔建远老师的《债权:借鉴与发展》及余锋的《国际法原理重述》,并主要就后一本书进行了分享。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国际法的概念、法律属性、特征、发展历史、国际法渊源以及国际法的主要组织及个人。其中有几个问题较为有趣,首先是国际法是否为法律这一问题,主要的学说认为国际法是法律,但也有反对的一方提出了三点理由:缺少中央立法机关、国际社会缺少强制执行的机构、霸权国违反践踏国际法之情势的存在,从而认为国际法不是法律。其次,关于中国与国际法的关系问题,国际法起源于欧洲,西方学者认为国际法的主要话语权掌握在西方国家之中。中国在晚清的《万国公法》第一次接触国际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国际法,现今我国更倾向于在国际社会发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承担大国责任。
2019级法学硕士杨恬近期阅读了王泽鉴教授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和安妮·凯瑟琳·博曼的《阿加特》,并就后者的阅读感受进行了分享。这本书主人公是一位72岁高龄的心理医生,而阿加特就是他在即将退休时遇到的一位病人。故事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展开的,在叙述中慢慢地可以感受到“我”虽然是一位心理医生,却有着可能比自己的病人还要严重的心理问题。其实在阿加特刚出现的时候,“我”依然按照对之前病人的方式,让她忘记痛苦,重新出发。但其实想要化解痛苦我们真正要做的是去找到痛苦的根源,并从根源上消灭它。从这个故事的结束再回到现实生活中,其实我们会发现,生活本就是五味杂陈的,没有永远的甜,也不会有过不去的苦。能够感受到痛苦至少说明我们还在对生活抗争,而当我们麻木,即对生活妥协时才是真正的悲哀。当这些问题出现时重要的是我们能否在自己的生活出现问题时停下脚步,与自己沟通,向自己发问,因为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生活的中心。即书中所说的:“你要学会看见你自己”因为有起有伏,有悲有喜,生活才变得更有层次和内涵。不管遇到什么状态,我们都应该去积极的面对,因为逃避除了使问题越来越严重之外,毫无益处。
如果说读书是一个人自我交谈的过程,那读书会就有着将其中所得之感悟分享于他人之美。在分享的过程中自己也会得到一份意想不到的馈赠。分享,是一种非常好的输出与实践。